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在要求。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省发改环资﹝2021﹞181号)《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等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推动济南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规划。规划期至2025年。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全面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和污染物减排“领跑者”行动,加快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智慧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绿色低碳工程,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前沿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优先支持PUE值低于1.25、上架率高于65%的数据中心新(扩、改)建项目。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到2025年,工业绿色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四新”经济占全部经济总量比重达到45%,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00家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用水量明显下降,为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绿色园区建设。以示范引领绿色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绿色产业规模、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增强绿色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园区开展绿色工业园区、无废工业园区创建,着力推动绿色产业集聚、产业竞争力提升,优化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营服务平台,培育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规范园区低碳循环管理,搭建绿色低碳循环运营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降低园区整体污染物排放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行园区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程、建设绿色供应链。支持起步区等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清洁生产,打造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到2025年,创建绿色园区(集聚区)15个以上,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推动能源效率持续提升。以绿色低碳发展、能源优化配置和资源高效利用为导向,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和煤炭压减科学管理制度,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各区县能耗总量控制,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各区县能耗双控考核。完善差异化管控政策,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原则,实行“两高”行业用能全闭环管理,加强对非“两高”项目能耗资源保障,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能耗增量指标优先保障非“两高”重点项目和民生刚需,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及结果运用,落实专项补助资金、能源价格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建设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提高能源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能源管控实现“一屏看全域、一网管全局”。到2025年,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
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以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为抓手,推动建筑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持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行标准化设计,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起步区建设绿色城市示范区。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持续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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