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外市场化运作情况不同,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标准规范、系列规划、激励政策、管理规章等作为推进抓手。2006年,我国首个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颁布,首次提出了中国“绿色建筑”定义,确定了“四节一环保”的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6月该标准完成了修订工作,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并细化和补充了对于不同类型建筑的具体要求。2018年7月起,标准启动了第二次修订工作,提出了新时期“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绿色建筑核心指标体系,并重新定位评价阶段。第三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于2019年3月正式发布,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以下简称《标准》)围绕绿色建筑性能确立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类一级评价指标,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并设置“提高与创新”加分项。
《标准》将绿色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标准》规定,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为基本级。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 分、70 分、85 分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背景下,绿色建筑将朝着“能碳”双控的方向进一步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与绿色建筑将呈现协同规模化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将逐渐增多,新型绿色建材应用将进一步推广。
扫码添加微信,一对一咨询产品、免费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