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原则
1. 统筹规划,分布实施
重点用能单位项目的建设涉及到政府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涉及范围广,系统建设包括省级平台和企业端设备,项目实施周期长,因此要进行统筹规划,制定总体技术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分步骤进行建设。
2. 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在建设省级重点用能单位时,要按照统一的国家规范进行规划和设计,遵循通信、采集等国家标准、规范。要建立和完善 业务流程、术语标识和数据共享等标准化体系,以保证重点用能单位平台与重点用能单位端设备系统的互联互通。
3. 技术先进,适应发展
要充分考虑节能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特点,从网络和系统的整体性出发,选择先进且成熟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既要满足当前使用,又要适应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系统采用开放式的架构,有利于今后业务的扩展。
4. 安全可靠运行
按照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和容灾备份体系,确保系统稳定、安全、可靠地运行。
二、建设目标
1. 提供三个层次的服务:为地方节能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直观、简明、快捷的数据信息查询和决策支持服务;为省市级节能监察机构提供能耗监测和节能监察辅助服务;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消耗情况的动态数据和信息共享服务。
2. 通过与政府办公网络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共享、管理和应用。
3. 利用数学模型、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的加工处理及分析,挖掘系统应用功能以提高监测数据的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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