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均应按照建筑,能耗监测数据必须上传到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
规范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设计单位在建筑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对进行专项设计。设计文档应对能耗监测种类与范围、监测点设置、用电分项计量、监测系统结构、设备技术要求、系统传输方式、布线技术要求等做出说明和设计。
确保专项工程产品及施工质量。用于的设备应用通用的标准化产品,自研产品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或质量检验机构组织的测试认定,应用软件系统应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授权。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并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满足在复杂建筑环境条件下对能耗数据进行连续采集、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的要求。
严格组织工程核查。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联合验收,并向市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节能监测项目核实申请表;市或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并出具能耗监测子系统现场核查表。
认证做好运维管理和数据上传。各建设单位和建筑物业主在竣工验收后,应认真做好系统运维和数据应用工作,确保能耗监测数据连续稳定上传,并对数据点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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