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双控的核心是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将按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适当增加管理弹性的原则,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将能源消费总量作为工作推进的引导性指标,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成。由此,能耗双控目标分解也作出了相应调整。
一是进一步突出强度优先。以各地区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潜力、上一五年规划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结合以往能耗双控制度实践和各地区能耗强度实际水平,能耗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将要承担比以往更高的目标要求;同时,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形成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中,对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地区适度倾斜。
二是能耗强度指标创新实行双目标管理。从“十四五”开始,国家将向各省(区、市)分解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两个指标。其中,基本目标是地方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激励目标按一定幅度高于基本目标,鼓励地方“跳一跳、够得着”。同时,《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规定地方在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将免予考核。这样既体现了坚持强度优先、鼓励多完成强度目标的导向,也进一步拓展了地方用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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