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碳引领行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国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编制全省碳排放量统计台账,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工作,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适时制定全省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抓好细化落实。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工作,结合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情况,组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交流,与国家、省内外有关单位加强合作,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助力河北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加快淘汰全省特别是张家口、承德地区公共机构剩余燃煤锅炉,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组织推进既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5年底前全部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广应用清洁供暖,实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方式,实现全省公共机构清洁取暖;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对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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