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设置能效约束性指标,引导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方式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主要体现了以下几点特点:
一是科学性。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科学划定能效基准水平。无论是集中水平还是标杆水平,都与现行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了衔接,确保工作的协同性。对于存量项目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分批组织实施,这将有效避免行业生产供给大起大落,也是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的具体体现。
二是进取性。拟建和在建项目应对照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对于存量项目,要在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的基础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设置的指标值既有一定的超前考虑,但又不会过于激进,大多数企业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文件也提出,将根据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相关指标值,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能效标准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既可以助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又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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